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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化好妆的时候岳翡还吓了一跳,没想到她居然会有这门手艺。
要林琳说,这根本不算什么,电视跟都看多少了,要是在现代,想变天仙变丑女甚至是怪兽都没问题,现在只不过是多几条皱纹,小意思。
两个人背着东西走在官道上,一路上总有三三两两的路人经过他们身边,走离茶棚好一段路之后,岳翡才拉着林琳到树下躲太阳休息。
“脚疼不疼?”坐在树荫下,他心疼地问。
林琳摇头,“长龄,我们现在要去哪里?”
他们落水时,身上所有的物品几乎都被漩涡给卷走了,就剩下她荷包里的那三瓶药和几颗金豆子,还有一把彩云塞给她的匕首,还好还有金豆子在身上,要不他们两个吃喝都成问题。
“方才你在茶棚也听见了,找我们的人总共有三批,我们现在无法分辨是不是都是我们的人。”
“有没有什么可以跟你的人联络上的办法?”难不成他们要用走的去北疆?
“有,我会通知火凤军我们已安全了,至于我们,一样就一路易容到扶于城,与李王会合,人越少,我们越安全。”之前在船上他就已经想过了,现下这情况,越少人知道他们的行踪越好。
“嗯……乔装打扮是没问题,可是我们要用走的去吗?”林琳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,为求逼真,她还买了两双粗布鞋,这样的鞋要走到北疆去?好像不太可能吧,而且她有种预感,她人都还没走到,双脚就会先废了。
岳翡被她不敢置信的眼神给逗笑了,“傻瓜,怎么可能,到了下一个县城,我们去买辆驴车便是。”她要走,他还舍不得她受苦,这种硬鞋,她现下脚底应该都起水泡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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