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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琳眨眨妩媚的大眼,好奇地盯着他,“你去过吗?”
岳翡在朝野中一向是很神秘的,他不参与朝政,十六岁之前都住在宫里,十六岁之后才出宫建了一座王府,只是当初还没有娶妻,所以没办法正式封王,直到今年才封了寿王。
“嗯,去过。”因为某人赖在那里不肯回来,没办法,只好他去“带”对方回来,那位某人就是前任国师。
前任国师退位后,简直退化成三岁孩子一样,任性得令人发指,听到哪里有好吃的、好玩的,不管不顾就要去,还拖累别人。
“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?我只待过京城跟益州,我小时候住在益州的大兴城,你知道那里吗?”以前在乡下也很好玩,大兴城并不是一个太繁华热闹的地方,唯一好玩的便是四周天然的美景。
“很多地方,去过大漠、江南,也去过草原。”
那些地方都是他随着老顽童前国师一起去的,想到那些记忆,他的表情不自觉有点僵硬,那可不是什么好时光,那个老家伙吃要吃最好、睡要睡最好、坐要坐最好,既然这样,又何必出游?
重点是,就算他讲话再难听,那死老头总是当作没听到,不给他吃好、过好,他就能当街躺在地上打滚,他被他无赖的行径气得差点没吐血。
而且那个死老头居然还有脸写什么游记,自称是闲阳居士!屁!不要脸的老家伙,那几份游记都是跟他一起去的上上一任状元代笔的,结果成名的却是什么鬼闲阳居士!什么玩意儿!
不过这些话岳翡只敢自己在心里腹诽。
“真好。”林琳很是羡慕地看着他。要是她身为男人该有多好,天下之大,她好想到处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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